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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2020年07月15日 10:33:10 访问量:1534

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TMZB2020-048#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个包

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谈判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9.4万元

五、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0720日至2020722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720日至2020722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广饶县迎宾路329号二楼西首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网上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7241400分至2020724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724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

地址:广饶县花苑路509号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134****2039

2.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迎宾路329号二楼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   134****8957

 

 

 

 

 

 

 

 

 

 

 

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

 

第一章  基本情况说明

 

一、项目名称

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

本项目谈判控制价为59.4万元伍拾玖万肆仟元整

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应优先使用。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

序号

节能产品名称

序号

环境标志产品名称

1

1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四、明确采购项目样品清单

采购项目样品清单

序号

样 品 名 称

序号

样 品 名 称

1

床垫一床

2

被套一床

3

床单一床

4

枕套一条

5

枕巾一条

6

毛巾一条

注:供应商必须在20207241430分前,将样品送达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供应未在20207241430之前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或提供的样品与报价文件中列明的设备不一致的,为无效报价。成交供应商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五、售后服务、培训及其它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服务

在产品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产品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2、质保期服务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实行至少     质保服务(设备达到良好使用状态时开始算起)。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

保修期内,产品的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其它要求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全部设备、辅材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响应供应商考虑在本次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2、供应商必须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并严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不得使用任何假冒伪劣产品。

●供应商不完全响应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六、项目完成时间及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二)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

七、项目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八、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报价有效期:从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七)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将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空调机、制冷压缩机、电视机、便器、水嘴等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时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八)本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符合谈判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由采购人会同有关监管部门、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1、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款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其它证明材料(指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具有同类项目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材料);5、拟实施本项目所报主要技术人员的用工合同;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附件2)。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谈判文件中确定的“谈判时间”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谈判时间”以后的有效。

)业绩证明(销售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所投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十)供应商目前和过去三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件的有关资料。

(十)供应商所投产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7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鉴于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有的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提供原件,因此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必须满足本章第二项第(一)、(二)、(三)款的要求,否则不准参加谈判;其余各款如未能提供有关原件时,可以继续参加谈判,但是在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时,将作为综合参考因素。


第三章  采购程序主要时间安排

 

一、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207158时30分至71717时30分,供应商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202071811:00时前,各供应商将谈判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tmzb2****@163.com)202071811:00时后不再接受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在征询有关单位意见并答复后统一回复;答疑文件也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问题的,则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对本谈判文件没有任何异议。

三、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

202072414:30时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谈判。202072414:30时,供应商将报价文件送达谈判现场,逾期送达的按放弃谈判资格处理。

四、谈判保证金

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谈判保证金专户,截止时间为202072316:00时,供应商应准确计算资金在途时间,提前汇款,确认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价款为¥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备注:“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

收款人: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垦利支行

 号:1531 5001 0400 18689

 

第四章  报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时间非常紧张,质量标准要求高,常规的人员安排计划及工作措施是不能适应的,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所投项目特点和要求,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打破常规,科学组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系统的、规范的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确保实现项目目标任务。

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职工人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地址、技术人员状况、经营规模、类似项目业绩、谈判资格证明文件等。

谈判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款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其它证明材料(指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具有同类项目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材料);拟实施本项目所报主要技术人员的用工合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等以上证明材料在报价文件可提供复印件。

(二)实施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及《信承诺》。

(三)报价情况:本项目报价包括数量、详细配置、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包括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到达指定地点的运输、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全部费用。

《政府采购法》规定,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其成交结果无效。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在确定谈判报价时,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更不得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以上行为都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

(四)项目相关内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管理及技术人员组成及安排、货源组织、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

(五)所投产品配置方案针对采购需求的符合性及技术优越性论述。所报产品的技术特点及功能性描述;设备样本资料、中文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等。

(六)售后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七)资信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必须单独编制,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报价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统一使用白色A4纸打印(封面及宣传、印刷彩页、图纸除外),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二、供应商报价及说明

采购人根据设备档次及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本磋商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确定谈判控制价

本项目谈判控制价为:594000.00元(伍拾玖万肆仟元整)

供应商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下发“项目质量技术参数要求”(附件5)及各类单项价格汇总形成总价,按总价谈判谈判报价不得高于谈判控制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具体办法是:

1、各供应商可以结合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以统一产品清单为依据计算预算价并确定谈判报价,供应商在确定报价时,不得弄虚作假,以低于成本报价,骗取中标。报价包括:产品价款、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款,在报价时一并测算在内。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设备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3、统一清单内的产品综合单价按各供应商的报价执行。结算总价按照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三、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递交

(一)供应商按照本谈判文件要求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一并送达谈判地点。

报价文件须单独予以密封,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封口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袋上注明“报价文件”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一律不予认可。

供应商将由采购人会同有关监管部门、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的资信证明资料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可不装入密封袋内,但是在审查确认“资信证明”资料时供应商应现场即时提供。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袋上注明“资信证明”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身份证除外)一律不予认可,资格审查后资信证明资料退还。“资信证明”的递交同报价文件的递交。

(二)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

(三)不论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均不退还。

(四)报价文件、资信证明未按照以上要求密封或签章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五)、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1)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后,可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通知。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将不能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

2)供应商补充或修改的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应密封,并作为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的组成部分。密封袋封面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封口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谈判前开启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及其他密封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第五章   谈判及推荐成交

    

一、谈判总则

(一)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合格供应商参加。

(二)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三)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开启供应商提交的“资信证明”密封袋,由采购人会同有关监管部门、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①、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②、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款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③、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④、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其它证明材料(指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具有同类项目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材料);⑤、拟实施本项目所报主要技术人员的用工合同;⑥、参加本次政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附件2)。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开标程序,没有原件或证件不全的以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1、报价文件、资信证明未按规定密封的;

2、报价文件、资信证明的密封袋封口处无供应商公章的;

3、报价文件、资信证明的密封袋封口处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逾期送达报价文件的;

5、供应商《谈判报价表》无供应商公章的;

6、供应商《谈判报价表》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谈判会议的;

8、报价高于谈判控制价的;

9、供应商承诺项目完成时间,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0、供应商报价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1、经谈判小组核实认定,供应商报价不符合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范围,低于企业成本报价或弄虚作假低价高报的;

12、报价文件中无信承诺书的

13、供应商不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项目质量技术参数要求”(附件5)内容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的;

15、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供应商不能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7、供应商未按照采购项目样品清单提供样品的;

18、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保密等部门禁止采购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谈判程序

(一)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本次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谈判小组在谈判时按有关工作纪律进行。

(二)谈判说明

1、谈判小组成员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谈判文件要求,公平、公正、择优推荐成交人。

2、在谈判过程中,有关涉及产品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等问题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谈判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3、参加谈判会议的人员应对谈判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4、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行为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5、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抽签顺序为:由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抽取确定其抽取顺序,再根据其顺序抽取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三)谈判程序

1、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组成员(主持人)主持会议议程;

2、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会议注意事项;

3、由采购人会同有关监管部门、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4、谈判小组逐一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每个供应商在谈判会议过程中均有两次的调整报价机会(以最后一次为准,为最终报价);

5、谈判过程中被谈判小组认定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予以淘汰,其余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

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额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时,优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般产品当次报价包括两层含义:一般产品是指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不完全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当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最后报价。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发现谈判文件中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参数等内容存在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应在谈判活动中提出。

8、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所报产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5],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如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予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7),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入围供应商最终报价结束后结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有关答复和澄清,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额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时,优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般产品当次报价包括两层含义:一般产品是指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当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最后报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要求且所报产品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则以供应商最终报价为基数,进行价格调整。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5)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7),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最终报价调整金额=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节能调整系数5%)+(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环境调整系数5%)+(供应商最终报价×小微企业调整系数6%)]

以最终报价调整金额与“满足质量和服务前提下”的其他供应商最终报价比较,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因素价格调整,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A:某供应商报价中所报节能产品与采购人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中的产品相一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才能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某供应商报价中所报环境标志产品与采购人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中的产品相一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才能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环境标志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如果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都与采购人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中的产品相一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则不需要进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B、供应商报价中所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与采购人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中的产品不完全一致,或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的,则不能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四)推荐成交候选人按照规定程序,谈判小组应对本次项目推荐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明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以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拟成交供应商。

若最低价格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相同时,由最低价格相同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抽签顺序为:由并列的成交候选人随机抽取确定其抽取顺序,再根据其顺序抽取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资料保存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封存。

 

第六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在依照法律规定和谈判文件约定对其处理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个工作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自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谈判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二)成交供应商所供的产品,严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配置要严格匹配谈判文件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严格匹配谈判文件技术参数,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随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等重大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五)项目验收

项目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具体验收阶段和办法均为:

第一阶段,供货完成时验收

成交供应商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将项目采购人所需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后,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设备的品牌、配置、主要

技术指标等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与谈判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检查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进行抽验。

第二阶段,设备及产品试运行验收

设备及产品供货完成试用六个月后,由项目验收小组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以上述二个阶段验收全部合格为准,若其中一个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六)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

  详见合同附件                                   

(六)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确定的工程项目内容、质量技术要求,如果更改,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后,方可更改。

(七)项目竣工后,采购人进行工程结算审查。

(八)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3‰支付给采购人违约金。超过约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十日内仍达不到约定供货及质量效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九)项目合同在项目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广饶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章   采购人责任

 

一、采购人应与采购代理机构密切配合,组织好采购活动。

、谈判文件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擅自更改相关技术参数等实质性条款。

、采购人对供应商应一视同仁;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无效。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个工作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供应商责任

 

一、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律自负。

二、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一律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三、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要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密封。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按照本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将报价文件交至规定的地点。

五、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由成交供应商交纳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六、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将承包的项目肢解、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八、供应商一旦前来谈判,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谈判、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采购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第十章   其他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质量技术标准和数据,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

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

四、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附件:

1、信承诺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谈判报价表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项目质量技术参数要求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8、监狱企业证明函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

 

信用承诺书

 

XX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采购人委托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采购活动,XX公司(单位)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 

为了维护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或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防止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防止本企业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骗取中标;防止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防止在中标后违规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防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履行投标期间承诺的售后服务或无正当理由据不完全履行合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发生;如果本公司出现以上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信承诺》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可在有关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XX公司单位的不良行为。

、依法禁止XX公司单位一至三年内参加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〇二〇年      


附件2:

******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若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谈判,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期:        


附件3 

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谈判报价表

 

                                       2020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谈判前基础报价(总价)  

(递交报价前填写、小写)

谈判中报价(总价)   

(谈判会议现场填写、小写)

最终报价(总价)

(谈判会议现场填写、小写)

备 注

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最终报价人民币大写(总价)

 

项目完成时间的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本表除装入报价文件外,还须一式5份装入报价文件密封袋内。

 

 

 

附件4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品牌配置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合计(人民币)

小写:元整

大写:元整

注:供应商分项设备报价均按照以上格式进行报价,在备注栏说明是否符合具备谈判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报告等。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鉴):


附件5   

 广饶县第一中学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质量技术参数要求

货物名称

规格尺寸

面料种类/填充物

执行标准

单位

数量

床垫

195cm*90cm*4cm

100%涤纶纤维

GB/T22843-2009
GB 18401-2010C类
GB18383-2007

  3300

被套

220cm*155cm

纯棉

GB/T22796-2009
GB 18401-2010B类

3300

床单

230cm*120cm

纯棉

GB/T22797-2009
GB 18401-2010B类

   6600

枕套

64cm*40cm

纯棉

GB/T22843-2009
GB 18401-2010B类

3300

枕巾

≥75cm*46cm

纯棉

GB/T22864-2009
GB 18401-2010B类

6600

毛巾

90g/条

纯棉

GB/T22864-2009
GB 18401-2010B类

3300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所属行业为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期:


附件7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8

监狱企业证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期: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期:


附件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期:

 

编辑:杨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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