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广饶一中暑期放假的通知
2015-07-10 10:41:45 来源: 点击:
2015年07月10日 00:00:00 访问量:442次
各校区、艺体中心、总校各科室:
根据省、市、县关于2015年中小学暑期放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暑期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5年7月11日至8月30日(农历为2015年五月二十六日至2015年七月十七日)。8月31日高二、高三学生报到。另,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按上级通知要求,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其中9月3日(星期四)放假,9月4日(星期五)调休,9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有关要求
(一)全面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贯彻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2015—39)要求,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突出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防范常识教育;加强学生暑期文明上网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侵害,不沉溺网络。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家访、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和班级QQ群等形式,将有关安全教育内容和假期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学生家长,并与家长签订暑期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家长对学生的监护责任,禁止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歌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禁止学生在无家长陪护的情况下参与危险活动。要切实加强防汛工作,放假前对学校校舍、防汛及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彻底整改到位。要加强对师生集体出行的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广饶县教育系统重大事项、重要活动报告制度〉的通知》(广教办字[2013]29号)、《县教育局关于严禁公款旅游的通知》(通知2013-46号)规定,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严格报批程序,否则一律不准外出。
(二)恪守规范办学行为规定。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素质教育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培训班;禁止联合举办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教师有偿家教;不得占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军训,不得缩短放假时间。放假期间,县教育局将组织对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受理学生及家长的投诉举报;学校也将对各中小学校假期活动安排进行全面督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科学统筹假期工作。放假前,要对本学期及本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安排好学生的暑期学习与生活,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充分利用假期,合理安排家访工作。
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的作用,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假期活动,特别是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读书系列活动。鼓励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扎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暑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学校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值班期间,要加强巡逻,特别要加强学校重点部位安保工作,严防被盗等案件的发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防汛应急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及时掌握高危天气信息,全面做好灾害性天气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力做好稳定工作。要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组织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放假期间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每天15:00前还要将当天的校区安全情况电话报总校值班室;由总校汇总后报县教育局。
广饶县第一中学
2015年7月6日
编辑: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