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是县政府确定的2015年度惠民实事。为完成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对2015年惠民实事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广办发〔2014〕31号)要求,10月底前在全县中小学新配备计算机127台,更新多媒体教室内计算机889台,配备视频展示台410个,建设多媒体教室130个、自动录播教室3个,建设全县互动教学及视频会议系统。为使工程项目的实施更加便捷高效,将130个多媒体教室内的计算机、视频展示台、多媒体讲台、触控一体机和推拉绿板以及教室内无线AP和AC与其它同类产品合并采购,具体任务为:
(一)配备、更新计算机。配备计算机257台(含新建多媒体教室内130台)、更新2009年以前多媒体教室内计算机889台,共计采购计算机1146台。
(二)配备视频展示台。配备视频展示台540个(含新建多媒体教室内130个)。
(三)配备多媒体讲台。配备多媒体教室内讲台130台。
(四)配备触控一体机和推拉绿板。配备多媒体教室内讲台130套。
(五)配备教室内无线AP和AC。配备多媒体教室内无线AP和AC20套。
(六)建设自动录播教室3个。在大码头镇中心小学、大码头镇西刘桥教育片区和稻庄镇大营教育片区分别建设1个自动录播教室。
(七)建设全县互动教学及视频会议系统。在全县中小学自动录播教室内安装互动教学及视频会议终端,同步配套服务器等设施。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3月31日前)。
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和项目专家对配备标准进行论证,将配备任务细化到学校。各学校根据各自建设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内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计划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1日—2015年8月15日)。
1、4月份—5月份,成立政府采购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分项目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具体采购方式为:
(1)计算机、视频展示台、多媒体讲台、触控一体机和推拉绿板、多媒体教室内无线终端设备和自动录播教室建设项目的采购,由教育局会同学校按照政府采购部门的要求,公开招标确定供货服务企业,由各项目实施学校与中标供货服务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自动录播教室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全县往年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部门要求进行采购。
(3)、全县互动教学及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由教育局根据政府采购部门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6月份—8月份,各学校利用暑假及节日集中进行设备配备。
(三)验收阶段(2015年8月16日—8月31日)。
利用开学前半个月的时间,学校、镇教育办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验收。基层单位验收完成后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及县政府采购办组织复验。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职责。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重要性,成立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在积极配合施工的同时,做到监理不留死角、验收面面俱到,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确保工程投入,严格资金管理。县互动教学及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县直学校所有项目所需资金和乡镇新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乡镇更新多媒体教室用计算机所需资金由县、乡镇财政按1:1承担。工程验收完成后,县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核实县财政所承担资金,凭资金请示、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和更新资产处置清单等材料,向县政府提出资金请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拨入各学校帐户。在县级财政拨付的同时,各镇(街道)教育办负责将本镇(街道)财政所承担的资金划拨到学校帐户。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所需资金的管理,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教育局将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对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各镇教育办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要求,切实将好事办好,圆满完成今年所承担的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任务。
附件:广饶县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任务一览表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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