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的实践应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东营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2016至2017学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活动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专兼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幼儿园(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在职教师和园长。在市级及以上“优课”评选中已获奖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晒课”
1、“晒课”人员的确定
参与“优课”评选的教师须全部参与“晒课”。2016至2017学年度参与“晒课”中小学教师根据“优课”课题范围(见附件6、附件7)挑选课题参与“晒课”,已获得2014至2016学年度市级优课的课题不再挑选,幼儿园学段教师课题自选。中小学学段本年度参与“晒课”教师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教师人数的30%,幼儿园学段本年度参与“晒课”教师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教师人数的20%。
2、“晒课”的组织
“晒课”由教育办、局属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组织。“晒课”内容主要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作要求)、课堂实录和专家点评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教师“晒课”内容应为我县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现用版本教材的教学内容(不含复习课、专题课),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重点展现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等内容。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只参与市级“优课”评选,不向省、国家推荐。
3、“晒课”方式
教师将视频通过教育城域网上传至广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广饶教育网和广饶教研网均可登录,网址****),上传方式见该平台公告栏说明(技术服务支持:广饶县教育局电教中心,电话:6453953)。
(二)评选“优课”
各教育办、局属普通中小学校在“晒课”基础上组织初评,按名额分配(见附件5)择优向县教研室推荐参评县级“优课”人选(教师“晒课”踊跃,参与人数较多的学校可适当突破名额限制),幼儿园学段将所有初评“优课”以镇、街和局属幼儿园为单位按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上报县教研室。初评由各教育办、局属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牵头组成的学科教学专家指导组具体实施。参评教师要按分配范围确定课题,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只推荐1节“优课”,每位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节“优课”参加县级评选。
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段县级“优课”由县学前教育办公室和县教研室组织评选并颁发县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证书,优秀课例将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
高中学段由学校按方案要求自主组织,初评完成后将参加上一级“优课”评选人选名单报县教研室(广饶一中上报90人,县综合高中上报10人);同时将初评结果(分学科按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报县教研室,由县教研室按比例确定县级获奖人选。
三、活动组织
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成立2016至2017学年度广饶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教育办、局属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成立学科教学专家指导组。
(一)协调小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1.成立以分管领导长为组长的协调小组(组成成员名单见附件8)。
2.成员单位职责。全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由县教研室统筹,并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教师的“晒课”、“赛课”、“优课”评选和“推优”工作。县电教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资源平台建设、资源上载、互联互通和技术保障。
(二)材料上报及要求
1、上报时间。2016年3月1日前以教育办、局属学校和幼儿园为单位组织教师将“优课”及时上传至平台,同时上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登记表电子稿(附件3),电子稿需上报excel格式,以“镇-单位”格式命名(邮箱:
grjys****@163.com,联系人:邓学敏,联系电话:****)。
2、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课”是教师今后参评县级及以上优质课、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的基本条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指导教师按时传课并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工作。教师传课后要进行相关检查,技术不达标的课例(如视频无法打开、上传文件不全等)一律不予参评。
附件:****